勞動爭議訴訟指南
時間:2011-08-10 10:13:16 來源: 作者:濟南律師服務網
一、起訴狀要求 1、起訴狀應用鋼筆、簽字筆書寫或直接打印,不能用圓珠筆、鉛筆書寫。 2、原告應提交起訴狀正本一份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供副本(單位須加蓋公章、個人須親筆簽名并按手?。?。 1、當事人為自然人的,應提交身份證明資料,如身份證或戶口本等; 2、當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,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,如工商營業執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工商登記清單,社團法人登記證明; 3、當事人名稱在訴爭的法律關系發生后曾有變更的,應該提交變更登記資料。 三、證明雙方當事人民事法律關系成立的證據,如勞動合同、工資單等 四、在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,因用人單位作出的開除、除名、辭退、解除勞動合同、減少勞動報酬、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而發生勞動爭議的,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五、提交訴訟請求金額的計算清單,并注明計算方法、依據等 起訴的證據清單: (2)關于勞動仲裁委員會對起訴方裁決書送達日期的證明; (3)雙方所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其他關于雇傭關系的證明; (4)工作起止日期的證明; (5)勞動者名單; (6)勞動者勞動天數及應得工資額的證明; (7)拖欠勞動報酬具體數額和加班工資的證據; (8)企業開除、除名、辭退職工的決定、通知; (9)按企業內部規章制度處罰的有關決定; (10)職工的工資、資金等收入情況的證明; (11)用工單位支付培訓費憑證; (12)職工服務期限規定;濟南律師服務 (13)企業交納養老保險金、住房公積金的證據; (15)其他證據。 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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